為落實以臨床價值為導向,以患者為核心的研發理念,促進抗腫瘤藥科學有序的開發,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部署下,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《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抗腫瘤藥物臨床研發指導原則》(見附件)。根據《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布程序的通知》(藥監綜藥管〔2020〕9號)要求,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同意,現予發布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
2021年1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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